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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花蔓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9 17:15 [ ] 浏览次数:

上海花蔓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以仁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01弄98号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7BAH7W7H: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0日对盐城市花蔓妃洺菲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盐南洺菲医疗美容诊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盐卫医罚〔2025〕013号)。经查,盐城市花蔓妃洺菲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盐南洺菲医疗美容诊所已于2025年12月23日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盐城市花蔓妃洺菲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盐南洺菲医疗美容诊所作为盐城市花蔓妃洺菲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其未履行的行政处罚应当由盐城市花蔓妃洺菲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履行。经查,盐城市花蔓妃洺菲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3月10日申请简易注销,并由全体投资人(田某和你单位)签署相关承诺书,故相关行政处罚应由田某和你单位履行。本机关于2026年7月10日作出《催告书》(盐卫医催〔2026〕003号)。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1141539-301010,开户名称:盐城市财政局请在备注栏注明: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缴纳罚没款人民币14000元。

2.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起三十日内到盐城市开放大道198号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卫生监督所)718办公室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健 曹宇

联系电话:0515-88243240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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