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证件依申请注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等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序号 | 注销批准文号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登记号 | 地 址 |
1 | 盐卫医执许注受字〔2025〕0001号 | 盐城东方妇产医院 | 季芹 | MA21D744X32090319A5182 | 盐城市解放南路253号4幢 |
2 | 盐卫医执许注受字〔2025〕0002号 | 盐城仁德肿瘤医院 | 宋铮皓 | PDY60398832098117A5142 | 东台市东进大道78号金鑫花园9号 |
以上医疗机构,我委已经依法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