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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598—2020《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发布时间:2024-05-28  浏览次数:  来源:盐城市卫生监督所 字体大小:【

“7. 1h

h  抗(抑)菌制剂还应标注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使用范围(用于阴部黏膜的应标注不应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

修改为:

h  抗(抑)菌制剂还应标注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使用范围及警示说明(本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 、护理 、保健作用,用于阴部黏膜的还应标注不应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警示说明字体应为黑体或字号应大于使用说明和一般注意事项;

“8. 1b

b  汉字 、少数民族文字 、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应大于 1. 8mm

修改为:

b  汉字 、少数民族文字 、数字和字母的字体高度应大于或等于 1. 8mm

(上述字体高度是指整体印刷排版所选统一字体大小,包含了英文和其他外文字母等。)

“8. 3c

c  品牌名应为“ XX,商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应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修改为:

c  品牌名应为“ XX,商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应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如:以谐音名 、图形暗示具有疾病治疗 、护理 、保健作用;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修改单发布后 1年起(202551日)实施。该标准实施之日后至本修改单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其标签说明书在符合该标准当时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销售至产品标示的有效期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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