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盐城分院、盐城市肿瘤医院、盐城市职业病防治院)
医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韦宁华
医疗机构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135号、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李灶居民委员会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机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变更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名称: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盐城市职业病防治院)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朱发兵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119号(除6号楼)、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李灶居民委员会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
特此公告。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