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履行消毒产品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近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三八妇女节前消毒产品监督巡查和抽检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4人次,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50家,抽查消毒产品143件,抽样检测产品22件,结果均为合格。通过检查发现,我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状况总体良好,未发现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或添加违禁原料的情况。
我市将在持续强化消毒产品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消毒产品的甄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保障健康权益。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在购进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的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或者新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复印件。
卫生用品是消毒产品中使用最频繁的一类产品,那么消费者如何选购合规的卫生用品尤其是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呢?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进行购买;选购时看清标识,选择符合要求的进行购买。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卫生用品外包装应有: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原产国或地区名称、生产日期及有效期(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产品规格、主要原料名称、执行标准编号。抗(抑)菌卫生巾(护垫、纸)还应标注杀灭或抑制微生物的类别。
另外,妇女经期卫生用品不应标注“消毒、灭菌、除菌、止带、除湿、润燥、抗炎、消炎、杀精子、避孕”,产品名称不应标注“药物”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