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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服务规范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24-11-18 10:53 [ ] 浏览次数:

1、预防接种服务的对象有哪些?

 

答: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包括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服务的0-6岁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补种服务的 0-14岁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特殊人群免疫程序服务的对象,按照国家或地方应急免疫、群体性免疫等实施方案开展接种的对象。

 

 

2、预防接种是通过何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的?预约告知包括哪些内容?

 

答: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广播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3、预防接种前,询问、告知并记录的内容有哪些?

 

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4、接种操作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 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5、接种疫苗后,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应记录哪些内容?

 

答:接种后及时在接种证、卡记录接种疫苗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接种时间,接种医生、受种者等内容。并录入信息系统。

 

 

6、接种疫苗后,受种者应留观多长时间?

 

答: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有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7、什么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dverse Event Following Immunization,简称AEFI)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8、“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有哪些?

 

答: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均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9、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候,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在接收一类疫苗或购进二类疫苗时,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向疫苗生产企业索取疫苗的批签发合格证等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还要索取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持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

 

 

10、疫苗储存温度监测、记录应注意哪些内容?

 

答:采用温度计监测温度时,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或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测一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并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每次应测量冰箱内存放疫苗的各室温度。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冷藏室为2℃-8℃,冷冻室低于-15℃。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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