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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3-01-20 09:49 [ ] 浏览次数:

近期,市卫健委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最新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扎实开展全市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建设,组织基层医务人员新冠病毒感染诊疗全员培训,组建2476个健康服务团队开展健康服务,配备6.7万个脉氧夹检测重点人群血氧饱和度,建成163个氧疗区、2169个氧疗站、1.06万个氧疗终端,配送6017盒小分子抗病毒药物阿兹夫定到乡镇卫生院,满足基层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印发了《盐城市基层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接诊治疗规范和流程》《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责任清单》《镇村疫情防控就诊流程图》,与市农业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开展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专题培训,重点对预防新冠病毒有效手段、新冠病毒感染发病症状和诊疗、重症识别、重点人群感染注意事项、阳性人员居家治疗方法以及同住人预防交叉感染等事项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员应对处置能力。

为进一步督促各地落实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各项工作措施,1月10日,根据省《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督导检查的通知》(苏疫指综发〔2023〕19号)精神,市卫健委组织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对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重点工作督导清单》开展自查,对照检查内容和前期督查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再次全环节梳理,查找问题,立行立改。11日-14日,由市卫健委领导带队,组织医政、疾控、监督等专家,以实地检查、查阅台账及病例、随机提问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业务管理、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医务人员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培训等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16日-18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三个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带队,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3个调研指导组,按照分片包干调研指导的原则,赴各县(市、区)调研督导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各地落实“五级书记”责任抓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农村地区疫情发展态势(特别是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疫情发展情况)、各地农村地区医疗物资保障供应以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重症救治情况、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市卫生监督所近期还组织11个督查组,赴每个县(市、区)督查1-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督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当场反馈,指导整改。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继续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降重症、降病亡”,推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关口前移”,突出重点人群动态服务,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有序疏导诊疗需求,分类、分层、分级提供健康服务,同时加快推进农村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切实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好群众健康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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