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高效、及时有序地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日,我所对《盐城市卫生监督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预案》等7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快速处置的原则,根据当前公共卫生形势的不断变化和我所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情况,明确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卫生监督职责、组织架构、应急处置流程、保障措施等,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完整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徐海兵 张海宁 高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