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来临,游泳场所即将迎来客流高峰,为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压实经营主体卫生安全责任,提升水质常态化管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7月9日,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市直管游泳场所卫生法规专题培训会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疾控分中心(卫生监督分所)负责人、业务骨干,各市直管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参会。
本次培训由市疾控中心环境卫生科牵头组织,市疾控中心副主任苏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结合夏季泳池卫生安全工作重点,苏主任对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并明确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从严规范游泳场所全流程卫生管理。各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卫生管理各项制度,建立每日水质自检、设备维护、消毒操作台账;要严格落实池水循环净化、定时消杀流程,确保泳池水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完善应急体系,细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案,配齐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演练;三是强化监管履职,坚决筑牢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坚固防线。
培训会上,市疾控中心环境卫生科科长陆明系统解读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规范,逐条梳理泳池水质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公共用品清洗消杀、卫生信息公示等法定硬性要求。
下一步,市疾控中心将按照全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方案的要求,对直管游泳场所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查与指导,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卫生、安全、放心的游泳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