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拟选聘合资格代理服务机构,已通过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诚邀潜在的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的遴选工作。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盐城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
1.2遴选范围:盐城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的工程、货物、服务等各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招标采购咨询和培训;
(2)代拟采购方案,对名称、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实质性检查及完善;
(3)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认可的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
(4)编制必要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5)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6)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7)编制并发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8)组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澄清,并发放澄清文件;
(9)接受投标(包括接受遴选文件及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10)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招标人协商组建评标委员会及确定评标办法;
(11)组织开标、评标;
(12)编制《评标报告》并提供给招标人;
(13)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认可的媒体上进行结果公示,办理中标通知书,清退投标保证金;
(14)协助甲方与中标方洽谈合同签订事宜;
(15)编制归档资料文件(含电子档),并将归档资料和相关文件及时送交采购委托单位主管部门;
(16)涉及变更采购方式的,须提供改变采购方式报批的相应资料;
(17)处理涉及相关项目的质疑、投诉等;
(18)必要时配合采购委托单位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检查或调取相关资料;
(19)办理和招投标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1.3服务期:三年。在服务期间,中选人未能履行遴选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者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或因中选人原因导致盐城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或其主管部门利益受损的,盐城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4遴选数量:招标代理机构3家。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本次遴选前3年内在涉及政府采购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参选人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中无不良记录(响应文件需提供加
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2.2参选人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响应文件需提供加
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2.3参选人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组织招标必备的场地及设备设施,投标时提供相应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4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三、遴选报名及遴选文件的获取
3.1遴选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30日。工作日期间每天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0515-88233992。
3.2报名方式: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至盐城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39号东楼105办公室,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0515-88233992)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四、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14时30分
五、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工农路14号(原盐城市卫生监督所)5楼会议室
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遴选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申请人报名。
八、遴选监督管理机构及投诉电话:盐城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15-69082550。
九、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盐城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39号东楼105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
联系电话:0515-88233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