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波(身份证号码:32092419******8317):
你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盐卫医罚〔2024〕014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于2025年4月16日作出《催告书》(盐卫医催〔2025〕001号)。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人民币22600元。
2.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请你自本公告发出起30日内到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198号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卫生监督所)718办公室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健 曹宇
联系电话:0515-88243240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