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中心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中共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坚持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中共30个问题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仍需长期整改11个;制定的整改措施共计109条、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措施89条,修改完善制度24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化水平低”问题的整改。 (1)中心充分利用国家统一开发新冠、猴痘等流调系统,运用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对重点传染病个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急性传染病个案流调使用epidata数据库进行统一录入和分析,2023年11月以来共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猴痘病例疫情5起,全部使用无纸化流调系统。在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时,统一设计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和使用epidata数据库开展个案信息和同伴接触史流调工作,对病例感染途径、接触史等流行病学信息分析更加详实。在开展肺结核病例管理、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时,使用易督导微信小程序强化患者随访管理,大大提高了流行病学调查效能和质量。 (2)充分利用国家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更新维护音频、视频网络联通基础条件,配置MCU设备,使其具备1080P60全编全解超强处理能力,2024年6月20日前,已实现与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并达到多级级联、资源池管理等要求,通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传染病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时能够与省疾控、各县(市、区)疾控实现互联互通远程视频会商、疫情处置指挥等功能。 2.关于“开展风险研判评估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 (1)中心成立涵盖急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慢病防制、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风险研判专家组,每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研判分析,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并将分析研判结果共享至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一院、市二院等市直医疗机构,以及市教育局。同时根据疾病流行情况,重点对冬春季新冠、流感、支原体肺炎等传染病开展每周监测分析工作,2023年11月份以来共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研判分析8期,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周分析29期,新冠病毒感染专项分析17期,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月分析8期。及时通过盐城疾控微健康微信公众号、盐城广播电视总台“疾控之声”、“盐谈健康”等栏目向群众发布疾病及健康提醒,11月份以来共发布流感、猴痘、支原体肺炎、疟疾等重点传染病防病知识宣传27篇。 (2)中心传染病、免疫规划、病媒生物、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专业进一步挖掘监测工作数据,开展全年监测分析,各专业监测工作制作监测分析报告白皮书。选派1名病媒生物防治专业人员参加省疾控中心为期半年的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学习,2名急性传染病防制专业人员参加省疾控中心为期2周的监测预警分析能力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培训,掌握传染病监测预警分析常用方法,系统学习SPSS、Joinpoint等统计方法、统计软件应用,提高传染病分析预警预测数据处理水平;选派2名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专业人员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所为期2周的流感病毒血清学血凝抑制试验和微量中和试验学习。通过集中学习,掌握试验的操作流程以及结果判读,熟悉细胞的复苏、传代和培养,提高检验人员的病毒学实验操作水平,扩充知识储备。 3.关于“结核病防治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2023年8月,主动提请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盐教卫〔2023〕17号);组织对市直和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各类学校相关人员及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人员进行培训。随后,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学校、体检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负责指导和督促,保证结核病筛查工作质量。10月,在市级培训会上对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分管主任、结核病防制科长通报进展,并进行经验交流。11月,中心领导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督查指导,形成督查报告,并在12月全市结核病疫情防控会上总结通报。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市高中、职校和寄宿制初中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6.8%,新入职教职工结核感染检测比例达到92.8%,发现肺结核患者4例,全部超过省定任务目标,较好地解决了该问题。 4.关于“艾滋病宣传、干预和实验室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积极创新思路,组织人员设计开发针对性强、接受度高的宣传材料,2023年以来共拍摄艾滋病、性病相关防治知识宣传短视频6部,利用新媒体不断提升知识和技能传播效果;通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家庭”等活动,参加艾滋病防治知识节目访谈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活动影响力,增强公众预防艾滋病意识。加大艾滋病干预力度,高危人群干预检测率达到100%,探索互联网干预模式,在“盐城疾控微健康”公众号上建立全市艾滋病线上咨询检测服务平台,突破干预工作的瓶颈。加强艾滋病检测网络建设和管理,2023年新建6个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全市乡镇/街道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覆盖率达100%。 5.关于“对廉政风险防控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3年9月,围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和工作提示要求,中心领导班子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内人员开展廉洁谈话,特别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思想防线。2024年1月,结合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节前作风建设通知,以党支部、科室为单位,通过党日活动、科务会等形式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上级有关通知和典型案例通报,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关键环节,2024年1月,中心纪委针对各科室排查的问题清单及措施清单督查整改落实情况。4月,为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常态,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以科室为单位,针对科室业务和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岗位履职以及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并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制定防范措施;结合市纪委监委以及市卫健委《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印发中心“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方案。 (3)2023年11月29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财务制度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中心业务流程。中心兼职纪检监察员一并参加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努力提高这支队伍的廉政风险识别能力、监督防范能力和水平。 6.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月8日,印发《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盐疾控〔2024〕6号),结合中心各专业特点、科室职能等情况,抽调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以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科室绩效考评细则(试行)》(盐疾控〔2023〕122号),于2024年1月17日至18日对各科室2023年度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息安全等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2)中心对信访存在问题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及时召集职能科室研究商讨解决措施,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和为人民服务宗旨,着力建立信访答复异常情况监督工作机制,由信访工作牵头科室明确专人对所有答复反馈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重复信访事件。针对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发生的同一事项重复信访件,中心分管领导及时与涉及科室负责人交流了解情况,明确工作要求,经与信访群众多次充分沟通后误解消除,2023年3月,该信访群众对信访件答复内容满意,截止目前该事件未再有重复信访。2024年截止6月底,中心共收到39件信访件,未发生同一事项重复信访事件。 7.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在2023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结合各自工作分工,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规定,已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述职报告。 (2)对相关科室无证上岗人员立即进行调整,并落实由安全保障科牵头负责对相关岗位人员组织统一培训。安全保障科及时制定中心特种设备操作证培训计划,要求各科室实验人员均需取得资格证,共统一报名培训19人,现已有18人取得操作证,剩余1人已完成培训等待考试;截至2024年4月,中心持有操作证人员达25人,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均有2人以上持证人员。安全保障科将持续跟踪督促,同时计划下半年再增加一批人员参加培训。中心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管理措施,确保各科室持证人员不受人员流动影响。 (3)对非实验室人员未及时登记管理,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一是中心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落实安全保障科负责管理。二是对实验室区域门禁系统允许进入人员进行清理排查,由理化检验科、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科提交需要进出实验室的人员信息,安全保障科进行授权同意。三是落实具体科室生物安全主体管理责任,理化检验科、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科承担各自实验室管理的主体责任,对非准入人员进入履行申请、登记和随行制度;同时要求综合业务与质控管理科细化重点区域(BSL-2)管理制度,强化重点区域的进出管理。 8.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将目前使用的OA办公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增加并排打卡人数,电脑端增设考勤打卡功能,提高系统打卡成功率。 (2)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提高职工的纪律意识。在完善中心智能化办公功能的基础上,自2023年8月开始,由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科室人员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打卡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为各科室统一配置职工去向指示牌,实时反映各科室人员在班、出差、病事假等动态情况,中心领导和职能科室不定期检查职工出勤及在岗情况,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提高日常管理效能。 9.关于“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 (1)2022年1月中心接到通知,要求发放2021年度增量绩效。在发放过程中,中心将本次增量绩效总量分为常规考核发放和奖励两部分,其中奖励部分9.71万元用于在优秀论文、学术成果、业务讲座、业务工作、文明创建、微信公众号等方面业绩突出人员。常规发放和奖励发放总额与有关部门核定的本次增量绩效总额一致。 (2)针对巡察反馈自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问题,中心党委再次认真学习《盐城市市直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盐人社〔2011〕508号)文件精神,根据巡察意见及时整改,修订《盐城市疾控中心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将创先争优、科研、论文等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后正式执行,使中心绩效工资的发放更加规范,有章可依,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疫情期间涉及发放与实际不符的加班工作餐费用问题,已督促相关人员26人全部退还相关费用,2023年12月已退相关费用3000元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10.关于“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2月11日,组织财务科人员认真学习《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评审、讲课等劳务费发放的通知》(盐财预〔2019〕20号)文件,要求相关财务人员把好审核关,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2)中心主要领导、职能科室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主要负责同志退还考评劳务费0.8万元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11.关于“经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疫情期间加班工作餐审核把关不严。对该项费用支出回头看,核查出多报销的费用已全部退还,共计3000元。 (2)严格工作餐报销制度,费用报销时,明确加班事项,科室负责人审核加班事项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审批费用标准,财务科负责审核费用支付。 (3)组织财务科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学习,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确保出入库手续齐全。 12.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分管领导对招标采购牵头科室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谈话,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所有流程必须严格执行,所有物资采购合同必须有双方单位经办人签字、写明合同签订日期,否则不予盖章和报销。 (2)强化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意识,2023年8月以来的合同均有双方单位经办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并作为支付凭证资料。经与相关代理公司联系,核实当时采购流程和采购文件,相关公告和采购文件均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代理公司网站查询到当时的公告情况,针对代理公司之前提供我中心存档的采购文件未能直观体现具体采购公告的具体发布媒体的问题,中心现已落实整改并补充档案资料。结合现有的规定,对中心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于2023年12月将《规章制度》(2023版)印发各科室,在相关制度中进一步明确询价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要求,要求各相关科室严格按规执行,经常性开展相关文件、规定等业务学习,严格执行采购规定,并加强监督,确保今后采购过程中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3)中心采购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加强对招投标业务学习,特别是加强采购程序以及财政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和要求;加强对代理机构的业务监督,要求代理机构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采购行为,提供的采购文件档案必须完整地体现采购流程。办公室对每次形成的采购文件档案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及时发现缺漏资料并立即整改。 (4)2023年11月29日,中心邀请专家对中心中层干部、招标采购小组成员、兼职纪检监督员等,进行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规矩意识、法制意识和业务技能。今后将定期组织招投标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单位相关岗位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意识。 13.关于“车辆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备案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 对疫情期间中心购买车辆情况进一步梳理,同时,派专人至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咨询购置车辆相关手续等情况。从咨询和梳理的情况看,中心当时所购车辆按照“绿色通道”的采购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完备。中心将进一步严明纪律,继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做好政府采购备案审批手续,规范车辆采购工作。 14.关于“党委会议事较随意”问题的整改。 (1)对中心《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并正式印发《中共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议事制度》(盐疾控委〔2023〕21号)。 (2)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制度》,党委书记提出会议议题,重要议题提前通知党委班子成员思考酝酿。其他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在会议召开前1-2天由相关科室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呈报党委班子集体讨论。记录同志按照规范要求真实、准确做好会议记录。 1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制度》,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在会议召开前1-2天由相关科室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呈报党委班子集体讨论。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的议题,必须经中心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2)2024年1月2日,中心召开党委会,党委书记汤权针对巡察所提“未执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等问题,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共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议事制度》(盐疾控委〔2023〕21号)文件,并表态作为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今后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党委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16.关于“未坚持问题导向”问题的整改。 (1)即知即改。在2023年度中心党建工作总结和业务工作总结中,既讲成绩也讲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2)在2023年度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党委书记汤权深刻查摆工作中存在问题3条,并向市卫健委党委、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均结合自身实际和分管工作情况,在分析取得成绩的同时,深刻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023年11月20日,中心党委召开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党委书记汤权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市委书记专题会、第四轮巡察反馈会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提要求。 (4)2023年12月19日,中心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卫健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李军民,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崔中飞到会指导。会前,汤权带领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盐办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向中心党支部、各科室以及群团组织等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3条,对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5条。会上,汤权代表党委班子汇报了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情况,代表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深刻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分析问题症结,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随后,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结合个人分工等情况逐一发言,分别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5)按照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署要求,党委书记汤权代表党委班子通报对照检查材料围绕11个方面,全面梳理问题,摸排出14个存在问题,至目前已整改9个,其余5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汤权及班子其他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挖问题症结,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找准问题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 17.关于“会议记录真实性存疑”问题的整改。 (1)对中心《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并以正式文件印发。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制度》,会前确定研究议题,由组织人事科通知相关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参会准备。 (2)经请示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党委书记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严肃指出问题并批评教育。结合岗位调整,目前该同志已调整至其他岗位。今后中心将加强相关制度完善和执行,并以此为戒,杜绝出现类似事件。 (3)要求参会记录同志按照要求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月15日上午,中心党委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卫健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李军民,第十五派驻纪检组郭秋霞到会指导。党委班子成员围绕11个方面,全面梳理问题,认真剖析检视,分别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问题,相互批评见人见事、直截了当、开诚布公,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目的。李军民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了点评,他认为班子成员敞开心扉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达到了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增进团结、形成共识的目的。 (2)中心各党支部于2024年1月底前,按部署要求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报告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通报支委会查摆问题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支部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接指出问题,不搞一团和气。 19.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党支部的组织委员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员发展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党委派专人对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再审核,并报市卫健委机关党委进行过堂。 (2)根据市卫健委机关党委在对发展对象内审材料过堂时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同时形成注意事项,发各党支部学习,避免再出现相同问题。 (3)中心党委明确专人组织对近五年发展的党员入党材料“回头看”,未发现其他存在问题。针对“第二党支部2022年7月20日接受王某为预备党员,先于2022年8月1日入党志愿书申请时间”问题,工作人员进行认真梳理,发现是由于支部在发展党员时,各项要求符合之后,即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是由市卫健委统一到市机关工委领取再发给各单位,所以在时间上有所延迟。王某在事后誊抄补填时写了当天日期,工作人员未严格审核导致,现已修改。针对“2019年12月中心党委审核江某为预备党员时,未标注预备期起止时间,党员转正后,党龄计算错误”问题,已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修改到位。此2项问题在巡察反馈意见时,中心党委已及时通报各党支部。同时,要求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问题涉及到的第一、二党支部,要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20.关于“中高级人才严重不足”问题的整改。 (1)持续开展轮岗锻炼。对2023年9月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各业务科室进行为期一年的轮岗历练;2023年选派到开发区分中心、盐南高新区分中心的年轻专业技术人员实践锻炼一年期满,2024年3月,中心结合实际启动新一轮轮岗,选派9名专业对口人员赴2个分中心学习锻炼,促进他们全方位了解卫生健康事业和疾控各专业工作,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实践能力。 (2)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强化与苏州大学、扬州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共建与联合教学,建立“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和“扬州大学实践教学基地”,为中心科研发展和人才培养搭建平台,提高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对年轻同志的培养,丰富多岗位多部门锻炼的经验,2022年选派挂职的7名业务骨干学成返岗后,今年结合实际,选派6名业务骨干至委挂职锻炼。2023年选派1名中层干部、1名青年人才分别到国家疾控局、省疾控中心进行跟班学习和专项培训,促使青年人才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结对加压促进成长。一方面,针对年青同志职称考试懈怠情况,由牵头科室组织近几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年轻同志,学习《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同时,由各分管领导找相关同志谈话,要求他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升学历,提高职称考试通过率。另一方面,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结对分管科室的部分名校优生,适时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困难需求,帮助他们明晰工作目标,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2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人事各项工作。如,所有需要公示的内容,均从党委会研究次日起算,确保公示5个工作日。 (2)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时,增加党委会议事回避制度,凡涉及到党委班子成员的人事调整、考核奖惩、岗位变动等工作,要求相关人员予以回避,并已严格执行。 22.关于“阵地建设管理缺乏有效手段”的整改。 (1)继续严格执行《盐城市疾控中心官方微信运行维护方案(试行)》。根据方案要求,编辑微信内容需进行三级审核(微信编辑、科长、分管主任),审核后方可进行推送。组织人员对历年来微信公众号中推送的文章进行关键字搜索,发现有表述不规范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处理。 (2)在“盐城疾控微健康”微信公众号菜单中设置“党建普法”专栏,在党建专栏中设置“习近平新思想”“主题教育”“廉政教育”“普法专栏”等四个专题。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资料并按时推送;在“普法专栏”中,将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以图文的形式进行推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工作动态”专栏,各专业结合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于节前适时推送信息;适时展示中心重大活动、获得奖项等工作动态。 23.关于“保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心制定《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密管理制度(试行)》。 (2)已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针对各业务科室特点细化不同内容的审查要点和程序,增强科室保密责任意识。 (3)2024年1月,中心将保密工作纳入对各科室2023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将保密工作纳入各科室2024年综合目标任务。 24.关于“保密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问题的整改。 (1)结合中心实际,2023年下半年组织人员对信息化资产进行摸底核查。一方面,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化联络员,并及时填报本科室的信息化资产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资产名称、品牌、型号、入账日期、保管人员等信息。另一方面,根据财务科提供的固定资产台账资料(信息化资产),以科室为单位发给各信息化联络员逐一核对;同时组织专人至现场核查信息化资产情况。经确认核对无误后,张贴信息化资产标签,建立健全中心信息化资产台账。 (2)关闭OA系统中关于单位印发涉密文件的上传及审批功能,涉密文件的印发实行线下签批制度,专人线下流转,层层签批。强化对涉密文件的管理,专人负责,所有涉密文件按要求进行登记、保存。 (3)针对“2022年5月20日,中心工作人员将涉密文件 发在微信工作群,被省市有关部门通报”问题,我中心在收到盐城市保密局函件时,中心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明确由涉事人员分管领导牵头,对该事件进行核查了解。鉴于该密件只在17名免疫规划专业群内部传阅,未向外扩散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2022年9月21日,经中心党委会议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给予该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中心向市卫健委作深刻检讨。 25.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①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持续传递压力,严格落实考勤制度,由办公室牵头自2023年8月开始,每月10日前对各科室上月OA系统的考勤打卡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月考勤率均在90%以上。对考勤率排名相对靠后科室,由分管领导约谈科室负责人予以提醒,提出整改要求。 (2)加强日常中心和科室层级管理,中心领导和职能科室不定期检查职工出勤及在岗情况,核实各科室职工去向指示牌反映情况,严格实行出差、外出报备,从而进一步落实中心和科室两级管理责任,强化全体职工遵章守纪意识。 (3)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全体干部职工提前于OA系统如实填写请假类别、原因,经由科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批,办公室备案。 ②工作作风不踏实的问题。 中心从思想教育、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加强信访等方面工作作风不实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职能科室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和为人民服务宗旨,提高对改进工作作风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落实牵头科室、具体承办科室的工作责任,实行首接负责制,明确各相关科室具体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均是第一责任人,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敷衍现象,强化责任意识和解决问题的动力。三是建立信访答复异常情况监督工作机制,由信访工作牵头科室明确专人对所有答复反馈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重复信访事件。目前信访答复异常情况监督工作机制正常运转,2023年8月以来未再发生同一事项重复信访事件。 ③设备耗材集中采购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1)根据市财政新采购规范制度重新修订中心采购制度中设备采购管理内容,并于2023年12月纳入中心《规章制度》(2023版)中。 (2)该项目根据实验需求和长远需求考虑,提高参数及性能要求后重新进行进口论证。强化采购管理制度执行,增强相关科室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要求所有科室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进口认证制度。强化需求科室的责任,特别是加强对拟购置进口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载体,提高对不同性能、不同参数的仪器设备的市场价格调研准确性。 ④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1)2023年9月,围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中心领导班子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内人员开展廉洁谈话,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针对“两个关键”和重点临床医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思想防线。2024年1月,结合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节前作风建设通知,以党支部、科室为单位,通过党日活动、科务会等形式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上级有关通知和典型案例通报,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关键环节,2024年1月,中心纪委针对各科室排查的问题清单及措施清单督查整改落实情况。4月,为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常态,组织各科室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针对科室业务和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岗位履职以及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排查,根据所排查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细化责任清单共26条。根据市纪委监委以及市卫健委《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印发中心“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方案。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市直卫生健康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中心党委书记汤权以“学条例,守党纪”为主题,为中心中层以上干部上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赴郭猛烈士生平展厅、新四军文化林、镇江茅山新四军纪念馆等地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以支部、科室为单位通报学习卫生系统违法犯罪人员《悔过书》等内容;组织党员干部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共26人赴盐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引导激励和反面惩戒警示教育作用,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启示、警醒。 (3)2023年11月29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财务制度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中心业务流程。中心兼职纪检监察员一并参加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努力提高这支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⑤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发放劳务费的问题。 (1)对加班工作餐的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经核实为疫情期间少数工作人员白天/夜间出差参加新冠疫情现场处置报销了差旅费,回单位后同夜间/白天又参加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领取餐补吃工作餐所至。针对存在重复报销情况,已督促相关人员26人全部退还相关费用,2023年12月已退还相关费用3000元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2)对差旅费的报销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相关人员7人督促予以全部退还,2023年12月已退还相关费用968元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⑥财务把关不严的问题。 2023年11月,由财务科牵头,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财务报销培训会,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和报销等相关政策,强调财务纪律。会议明确主体责任,填报人为填报事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科长对报销事项负有审核责任,财务科长、出纳会计负有经费支付审核和稽核责任,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报销流程。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上级部门文件规定学习,对过路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并常态化坚持。2024年2月,进一步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各科室学习。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2月5日,中心党委召开了中心组扩大会议暨事务会,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汤权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通过学习,参会同志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决策部署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3月29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各党支部书记围绕“如何开展党员的学习教育”主题开展了交流与讨论。针对各党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解答,并就今后如何开展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2)根据主题教育要求,2023年12月,中心党委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专题会议,围绕“疾控系统信息化建设”“艾滋病感染特殊人群防控”“基层疾控机构职业健康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及需求”“基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现状及居民健康知识需求”“深化医防融合,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门诊建设运行效能”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分析,以问题为导向,直接指向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出调研整改的方向。中心党委和各党支部围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为主题,针对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大讨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3)党委理论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秘书每月制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主题,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发放给中心组全体成员提前准备、充分思考,确保交流发言有针对性。2024年1月11日,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两名班子成员分别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进行了交流发言,有建议、有举措,发人深省。1月31日下午,党委领导班子到新四军纪念馆进行实境学习,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盐城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了解革命先辈的光辉事迹,深刻感受新四军将士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铁军精神内涵。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2.关于“‘预防为主’方针未有效贯彻落实”问题的整改。 (1)中心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书记上党课、中心事务会、党员活动等活动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坚定新时代疾控事业的发展方向。积极配合并推进市卫健委与市编办、财政、人社保持沟通协调,明确新的疾控机构三定方案和职能。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2)2023年9月,由市卫健委副主任李军民、中心主任汤权带队,组织中心业务科室负责同志、部分县区疾控中心赴山东济南、淄博等地调研学习医防融合与“智慧疾控”建设工作。2023年10月,中心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深入研讨《盐城市医防融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前期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市卫健委修订全市医防融合工作方案。《盐城市医防融合工作方案(试行)》于2024年1月4日印发。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3)按照《盐城市医防融合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拟结合疾控体系推进情况,组建中心医防融合工作专班,明确相应工作职责。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4)2024年1月12日,中心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盐城市医防融合工作方案(试行)》,组织专班起草《市级疾控专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1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方案》起草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1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方案》修改完善情况,初步明确由4名疾控专员牵头4-10名专员助理组成4支团队,接受市卫健委委托,派驻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开展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工作。3月份市疾控中心结合省市《年度疾控工作计划》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等文件标准要求,制定4家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和疾控专员合作协议,并在市卫健委组织下,于3月6日就如何进一步推进落实疾控专员制度,与4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职能科室(处室)负责人开展座谈商讨。目前疾控专员团队签约入驻工作待市卫健委统筹安排。4月份结合市委编办、市卫健委调研意见,向市卫健委提交了《关于批准派驻市直医疗机构疾控专员团队薪酬补助发放办法的请示》,拟解决疾控专员团队驻点后的经费保障问题。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5)根据《盐城市医防融合工作方案(试行)》,中心起草完成《市级疾控专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并提交市卫健委。拟与4家市直医疗机构试点开展医防协作,争取早日完成疾控专员团队派驻。通过先行推进、以点及面,争取在团队驻点期间形成积极有效的市级医防融合经验做法,进而指导下级疾控机构开展医防融合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医防融合全面开展的良好局面。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6)为推进全市医防融合发展,加强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中心各专业认真筹划2024年业务技能训练(集中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达到实效。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3.关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0月,中心分管领导带队赴滨海县、盐都区、射阳县,深入镇村开展基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现状调研。通过深入访谈,了解基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需求。同时,结合2023年市级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居民健康知识获取情况调查工作。通过调研及调查工作,形成《盐城市基层健康教育人员现状及居民健康知识需求情况调研报告》。报告分析了基层健康教育人员的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及技能需求等情况,并针对需求提出帮助改进的相关措施。如,针对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技能不足的困难,我中心结合群众比较关注的内容,创作7个PPT稿件及7篇WORD稿件,供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时参考使用。目前,稿件已基本完成,近期拟发放使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2)筹备健康科普馆建设。拟在中心附楼二楼场所建设健康科普馆,鉴于经费问题,拟分期实施,今年底力争完成一期项目——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阵地建设。后期再逐步规划建设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重要公共卫生防控的健康科普阵地,力争3-5年内建成具有本地特色的、适用于全人群的健康科普宣传阵地,为推进健康盐城建设贡献疾控力量。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把“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列为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首个行动目标,近年来,我市围绕目标,在健康科普传播上,除了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栏等传统载体外,还不断运用新技术,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向受众广泛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但在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上,相较于苏州、泰州、镇江等地仍有较大差距。结合盐城实际,拟精准、有序、高质量筹建健康科普宣传阵地。科普馆建成后,对强化疾病防控意识、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健康盐城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成立专班。成立以分管主任任组长、行政科室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提出各专业建设思路。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建设方案、建设进度等事宜。充分调研已建成的科普场馆。分别赴苏州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实地学习,线上了解镇江市、珠海市等地的建设经验,进一步拓宽建设理念,形成“整体布局、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整合资源分步实施。采用分步实施的方法,拟于今年底完成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阵地建设。此阵地主要面向青少年人群,通过直观感受、互动体验,开展近视预防、健康成长科普培训等。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3)我中心与市广播电视总台定期合作栏目《疾控之声》,2023年累计首播21期次。2024年中心结合实际,拟推荐6名健康科普专家走进电视栏目《盐谈健康》,针对传染病防制、烟草烟雾危害、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内容开展健康科普。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审,设计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海报6种、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12个版面,供全市各单位、公共场所等更换使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健康科普传播,每天推送科普图文消息。2023年共推送微信图文503篇,累计阅读量50余万人次。利用市级专家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走进学校、社区、企业开展面对面的健康知识巡讲活动,全年组织市级巡讲26场次,累计受众近3000人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4)为提升“盐城疾控微健康”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我中心结合盐城地域特点,利用丹顶鹤、麋鹿的形象,设计具有疾控特色的专属IP形象。目前,该IP平面形象已设计完成。下一步,拟设计三维形象,以其为主形象开展微信科普内容的创作。针对微信后台留言咨询较多的传染病防制、狂犬疫苗接种等问题,编辑专题微信内容并进行推送。为方便群众查询疫苗接种等事项,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开辟“预防接种门诊”栏目,点击即可查询各接种点地址、电话等信息;新开辟“盐城市HIV检测服务系统”,提供预约检测、报告查询、VCT门诊查询等服务。4月,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爱国卫生月”“肿瘤防治周”有奖答题活动。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4.关于“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1)中心主动与民政、医保、公安、教育、生态自然(环境监测中心)等部门协调沟通,目前,已实现与上述相关部门间相关信息和数据互通。去年年底,中心经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召开联动机制协调会,目前已建立信息互通、现场处置联动机制;2023年12月,邀请盐城海关相关负责人带队到中心沟通协调猴痘等相关工作联系事宜,建立数据信息互通合作机制。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2)对于发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均及时向属地市场局通报,组织流调队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2023年9-2024年6月份发生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均已查明原因。2023年9月份举办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案例评审会,邀请省疾控中心和省内专家对三年来未查明原因的事件复盘点评;举办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培训班,针对《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指南(2012)》和数据分析进行培训。2023年11月份、2024年6月份2次组织全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调骨干参加省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处置培训班。2024年4月,通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处置进行培训。下一步将持续通过举办全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培训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桌面推演、案例评审会议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流调处置能力,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原因查明率。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3)一是加强培训。中心于2023年11月21日举办全市学校卫生新技术培训会议,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新时代学生常见病防控策略,对儿童青少年肥胖的预防控制、学校卫生监测、教学环境监测以及双目筛查仪操作进行培训。二是联合教育部门开展近视防控工作,加强近视防控宣教。2024年6月4日,中心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盐城市暨亭湖区“6.6”爱眼日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开展近视防控宣讲团宣讲工作,协助市教育局拟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盐城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宣讲工作的通知》,编写近视防控宣讲课件,组织宣讲团成员在学校开展宣讲75场。三是强化监测工作。2024年5-6月份,对全市11个县市区88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数据在进一步整理中。四是中心上半年向市教育局通报19期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周报,为其防控学生传染病提供参考、决策。五是制定2024年度全市学校卫生工作实施计划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建立健全与教育、体育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伤害等健康宣教工作。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待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整合到位,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2)2023年9月,围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和工作提示要求,中心领导班子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内人员开展廉洁谈话,特别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思想防线。制定中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负面清单,对中心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自纠。根据中心制定的方案要求,以科室为单位结合实际,持续认真查摆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2024年1月,结合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节前作风建设通知,以党支部、科室为单位,通过党日活动、科务会等形式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上级有关通知和典型案例通报,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3月,召开中层事务会,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书》,促进责任制有效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召开事务会,结合“510”警示教育、市直卫生健康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市作风建设推进会通报问题专项整改等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党员统一活动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党委书记带头领学《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围绕学习感悟开展学习交流。参观新四军文化林,赴镇江茅山新四军纪念馆、郭猛烈士陵园、胡乔木故居、新四军纪念馆等地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以支部、科室为单位通报学习卫生系统违法犯罪人员《悔过书》等内容;组织党员干部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共26人赴盐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引导激励和反面惩戒警示教育作用,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启示、警醒。举办全市疾控系统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将《条例》解读纳入培训课程。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3)陈某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退休),同时也是一名共产党员,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63号)的文件规定,未经单位同意开办公司,并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鉴于其已退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经中心党委2023年9月18日研究决定,给予陈某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6.关于“日常监督管理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1)根据中心2023年“510”警示教育活动安排,结合“敢为善为先锋先行”党员看发展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兼职纪检监察员分别赴阜宁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实境教育活动,让参与活动的同志在“实境课堂”中被震撼、受触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医者之鉴—“折翼的白衣天使”》;2024年1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江苏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通报,以案促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日常教育。2月,中心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及节前作风(行风)建设工作检查,围绕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案例、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一提两查”机制、开展节前谈话、安全生产与网络安全检查等情况对各科室进行督查。4月,为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常态,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以科室为单位,针对科室业务和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岗位履职以及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并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制定防范措施;结合市纪委监委以及市卫健委《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印发中心“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方案。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2)根据市委、市卫健委以及市编办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与市卫生监督所统筹谋划、协同规范有序推进人员、职能、物资等机构整合事宜,2023年12月草拟《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报市卫健委。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3)结合中心实际,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牵头,组织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并结合相关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新版规章制度已于2023年12月18日经职代会讨论通过,2024年1月印发至各科室,要求各科室组织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4)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9月18日,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在退休老同志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同时,举一反三,面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逐一摸排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经摸排,不存在该行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7.关于“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1)2024年2月,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拟定学习计划、红色基地实境教育计划、观看红色教育题材电影计划等,丰富活动载体,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2)积极动员鼓励青年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从2024年起,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原则上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24年计划发展预备党员2名。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8.关于“干部梯队出现断层”的问题整改。 (1)2023年12月,中心选派一名中层干部赴国家疾控局科教司,参与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疾控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和持续推进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等,既进一步加强了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也提升了中层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2)2023年12月,草拟关于整合《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报市卫健委。后期待整合到位,严格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启动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2月,根据市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中心党委专题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根据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结合中心实际,出台《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承办)以及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心举办(承办)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或讲课活动,加强对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环节管理,使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学术活动成为传播先进理念、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学术繁荣的重要阵地。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2)中心党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制定印发《中共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2024年2月,党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6月份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中心当前意识形态进行研判分析。会议要求,当前一刻不能放松对网络舆情的监测,要持续加强对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管理;严格执行举办(承办)或外出参加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报备审核制度。待疾控体系改革到位后,结合中心实际,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目前由人事分管领导负责),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分工内容。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3)适时通过党委主要负责人上党课、邀请相关专家围绕意识形态工作作专题党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10.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待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整合到位,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党支部工作考评的通知》,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促进各党支部的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2)在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中,既讲成绩也讲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在2023年度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领导班子成员均结合自身实际和分管工作情况,深刻查摆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②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1)根据中心2023年“510”警示教育活动安排,结合“敢为善为先锋先行”党员看发展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兼职纪检监察员分别赴阜宁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实境教育活动,让参与活动的同志在“实境课堂”中被震撼、受触动。2023年5月,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医者之鉴—“折翼的白衣天使”》;2024年1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江苏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以案促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的职工日常教育。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2)根据市委、市卫健委以及市编办部署要求,与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多次统筹谋划、协同规范有序推进人员、职能、物资等机构整合事宜,2023年12月草拟关于整合《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报市卫健委。 整改情况: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3)2023年11月29日,组织中心兼职纪检监察员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财务报销培训》等集中学习,切实提高兼职纪检监察员对中心采购业务、财务报销流程等方面的熟知度,提高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准度、精度、深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三)巡察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在巡察期间,未收到巡察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和信访件办理事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中,有11个问题需持续推进整改。下一步中心党委将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的举措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共有3条整改措施。其中,2条措施已整改完成;1条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汤权 乔峤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2.关于“‘预防为主’方针未有效贯彻落实”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共有6条整改措施。其中,1条措施已整改完成;2条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推进;3条措施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汤权 刘荣海 牵头科室:综合科 3.关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共有4条整改措施。其中,2条措施已整改完成;1条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推进;1条措施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乔峤 牵头科室:健教科 4.关于“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共有3条整改措施。其中,1条措施已整改完成;2条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孙伯超 牵头科室:儿少科、食品安全科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共有3条整改措施。其中,2条措施已整改完成;1条措施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汤权 乔峤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6.关于“日常监督管理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共有4条整改措施。其中,3条措施已整改完成;1条措施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汤权 乔峤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7.关于“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共有2条整改措施。其中,1条措施已整改完成;1条措施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汤权 乔峤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8.关于“干部梯队出现断层”的问题整改。 该问题共有2条整改措施。其中,1条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推进;1条措施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汤权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共有3条整改措施。其中,2条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推进;1条措施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汤权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10.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该问题共有2条整改措施。其中,1条措施已整改完成;1条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汤权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②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该问题共有3条整改措施。其中,2条措施已整改完成;1条措施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2024年11月完成该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汤权 乔峤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88232860;邮政信箱:盐城市开放大道198号6楼618室;电子邮箱:ycjkbgs@126.com。
中共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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