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和《盐城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2023年以来卫生健康领域发生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范围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如: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如:“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如: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如: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如: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如: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1.受理举报电话:0515-88243240;
2.来信地址:盐城市工农路14号盐城市卫生监督所403办公室
3.电子邮箱:ycswsjdsjck@163.com
三、问题线索受理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线索提供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2.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以下线索将不予受理:已经法院、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生效裁决或者正在审理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案件。
特此通告。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