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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湖双湖中医院创建二级中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5 10:08 [ ]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省中医药管理局《江苏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苏卫规(中医医政)〔2019〕1号),我委组织医院管理评审专家组依据医院申请、县区初评情况,3月中旬通过形式审查调研督导,4月中旬对建湖双湖中医院创建二级中医院进行等级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检查结果,通过审核认定:建湖双湖中医院达到二级中医院基本标准要求,经研究同意升级纳入二级医院建设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联系电话:0515-88245455/0515-88335016。通讯联系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39号东楼311室(邮编:224002)。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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