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发江苏省二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卫妇幼〔2019〕13 号),结合射阳县卫健委申请和县区初评情况,我委组织专家依据《江苏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于11月下旬对射阳县妇幼保健院进行等级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确认射阳县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卫健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材料请签署实名。联系电话:0515-69930826。通讯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39号(邮编:224000)。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