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监管模式,督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健康权益,今年,我市继续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卫生监督员结合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对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产品抽检等内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标对表进行逐项评分。 截至10月底,全市2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评价结果:优秀11家,合格14家,无重点监督单位。结合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检了2份卫生用品,1份抗(抑)菌制剂,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我市将继续以深入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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