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射阳县召开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会,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公卫科主任等74人参加会议。
会上,卫生监督员从行政执法角度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并对前阶段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了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