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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卫健委:推动村卫生室私自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21-06-11 16:13 [ ] 浏览次数:

3月份以来,阜宁县卫健委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学做结合、以学促做,以村卫生室私自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为“小切口”,努力解决群众“足不出村”看病就医“大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制定并印发《全县村卫生室私自购销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5个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多次到村调研指导。先后召开工作启动、培训、督查和推进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组主动介入,促进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无缝对接、同频共振。

二是聚焦重点环节。研究制定“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15条”,明确村卫生室药品采购方式、用药范围、账册建立要求及不良执业行为问责处理办法。委药政科统一并优化药品购销流程和药品配送方式,要求村卫生室采购药品必须由村卫生室先报单,后统一由卫生院集中平台采购,再由卫生院统一调拨或委托配送企业配送,切断村卫生室私自采购渠道。落实村卫生室用药范围及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基本药物使用要求,力保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卫生院相衔接。要求各卫生院严格执行村卫生室短缺药品零报告制度,加强沟通对接,缓解药品短缺,保障临床供应。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各卫生院均组织村卫生室进行药品盘点、核实库存,做到信息系统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4月下旬抽调全县20家卫生院负责村医管理、药品管理的61名人员组成20个组,分别对全县20个卫生院、325个村卫生室进行“家家到”督查,现场下达问题整改通知单;委组成2个组,对全县20家卫生院的58个村卫生室进行飞行检查,形成督查通报。5月中旬县镇联动开展第二轮督查巡查,20个卫生院对辖区内所属村卫生室进行“家家到”督查,委分3个组对20家卫生院的44个村卫生室进行飞行检查,以卫生院为单位下达问题交办单。各卫生院将村卫生室药品购销管理纳入对其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内容,对督查中发现的部分村卫生室药品进销存不规范等问题,实施通报、扣减补助、暂停执业等措施,并按照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同时责令其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县卫生监督所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组及时提醒约谈,以“惩治并举、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下一步,阜宁县卫健委将会同县纪委监委派驻组进一步压实责任、长效管理、源头管控、依法监管,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根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回应群众新期盼,以优异成绩喜庆党的百年华诞。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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