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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卫健委举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0-07-06 16:17 [ ] 浏览次数: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7月3日下午,市卫健委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市卫健委副主任孙长春,各县(市、区)法规工作分管领导、法规处负责人,委直属单位分管领导、法治工作部门和医务科负责人,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等共7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委法律顾问蔡祝宏律师作了题为《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专题讲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意义进行了阐述,并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上,市卫健委副主任孙长春就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提出要求。他指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牵头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搭起了卫生健康领域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意图、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对于推进健康盐城建设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新颁布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契机,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丰富多彩法治宣传学习活动,打造行业特色和亮点,确保“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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