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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都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复核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8 11:42 [ ]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省中医药管理局《江苏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苏卫规(中医医政)〔2019〕1号),我委组织专家组,依据“二级中西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盐都区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评审复核。根据评审结果,拟确认盐都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继续为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材料请签署实名。联系电话:0515-88245455。通讯联系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39号(邮编:224000)。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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