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工作动态

我市召开《盐城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9-09-20 14:46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医卫资源配置、提升医卫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龙头带动作用,市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2019-2021年《盐城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9月19日下午,盐城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徐杰介绍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内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工作,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突出市直,重抓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市一院重心南移、市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市妇保院整体搬迁、市儿童医院项目、全市基层医卫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2015—2017)“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惠民举措,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大力推进健康盐城建设,全市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跃居全国前列,建成“国家卫生城市”,连续12年蝉联6届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成绩位于全省前列,省示范乡镇卫生院、省示范村卫生室建成数列全省第二,在全省率先出台卫生人才强基工程22条新政;疫苗和预防接种全流程质控走在全省前列,在苏北苏中率先将适龄儿童水痘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建成“1+4”预防接种新型信息系统,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县级医卫机构是区域医卫体系的龙头,更是联系城乡的纽带,对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徐杰表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基本医卫事业的公益性,坚持不断提高医卫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以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升等晋级”为抓手,加快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经过三年努力,到2021年,为三级医院的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确保顺利通过复审并力争升等,其余争取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或中医院基本标准,并积极申报评审;各县(市)及大丰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标准;各县(市、区)精神病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精神病医院标准,其中,大丰、阜宁、建湖等地精神病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标准;县域内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力争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

开展“基础设施达标”行动。对各县级医疗机构“升等晋级”后所欠缺的床位数进行了测算,累计增加建筑面积65.63万平方米,增加床位数3940张,新增大型医疗设备近82件(套)。开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县级人民医院三、四级手术和疑难危重病例占比,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八项制度,实现县(市、区)胸痛、创伤、卒中、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救治等“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全覆盖。开展“人才强院”行动。县招聘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医学类人才,开考比例降低为1:2,到2020年,本科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100%,三年内力争引进本科以上医学人才1459人。开展“县域医联体建设”行动。县级医疗机构至少与1个农村区域医疗中心或中心卫生院建成医共体,并逐步扩大范围;市一院、市三院负责牵头与县级人民医院组建医联体,到2021年,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促进行动。县级健康信息平台全部达到“江苏省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分级评价标准”4级,全面推行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检验检查及远程教育培训等“五大中心”全覆盖。在市三院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投入、债务化解、人员编制、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诸多方面,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盐城市卫健委将协同相关部门,采取相应保障措施。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投入政策,加快化解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到2021年底,经核定的长期债务由属地政府负责化解到位。打破市区行政区划界限,支持盐城市三院进一步提升水平,实行市与区共建,在基本建设投入上与盐都区政府共同承担,在重点学科(专科)培植、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参照市属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从今年起,将县级医卫机构“升等晋级”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每年一季度市组织对各医院上年“升等晋级”进展情况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加强日常督查指导,由市政府办牵头,每半年进行检查并通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