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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规则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一、最佳证据规则

  当数个证据之间往往相互矛盾,有的肯定该事实,有的否定该事实,卫生监督员需要依据一定的规则对这些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取舍。卫生监督员选择最佳形式的证据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遵循的规则,即最佳证据规则。包括以下各项: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一般优于其他书证。国务院办公厅规定,通用公文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决议、公报15类。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一般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一般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一般优于其他部门的鉴定结论。

  5.原始证据一般优于传来证据。

  6.直接证据一般优于间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一般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8.经过对质的证人证言一般优于未经对质的证人证言。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一般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二、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在证据查证过程中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包括:

  1.严重违反法定取证程序收集的证据。

  2.不合法主体收集和提供的证据。

  3.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4.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5.不具备合法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定案证据的规则

  1.定案事实均需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2.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3.没有相反的证据或相反的证据已被合理的排除,案件得出的结论是唯一。

  四、证据的基本属性

  1.真实性:涂改或增删都要经当事人签字或按压指印确认。

  2.合法性:指证据的形式和取得程序应合法。

  3.关联性:证据之间要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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