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和编制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方针目标和战略举措。省委、省政府围绕推进“两聚一高”,制定《“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提出要以“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为发展导向,着眼补齐民生短板,对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追求,激发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健康服务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编制主要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和《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和文件进行编制。
二、规划主要目标
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总量适度增长,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架构
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是指社会力量(含自然人)为主举办的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根据属地层级不同,划分为市办、县办两类。针对目前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服务体系碎片化等问题,提出:一是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实现医防融合、协同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模式;三是鼓励社会办医推动多元发展;四是坚持中西医并重;五是统筹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能。
四、主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一)床位数配置。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配置依据区域内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疾病谱、医疗机构工作量、床位使用率,充分考虑当地居民发病情况、服务半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区域内床位总量和结构。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1张,其中医院4.7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2张。中医类医院床位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75张配置。
(二)护士数配置。根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规划床位数和规定的床护比,测算2020年注册护士规划目标。按照省“三级甲等综合性医床护比应达到1:0. 65以上,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床护比应达到1:0.6以上;二级综合性医院床护比应达到1:0. 55以上;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病院床护比应达到1:0.5以上;二级妇幼保健院床护比应达到1:0.55以上;一级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床护比应达到1:0. 45以上;一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病院床护比应达到1:0.4以上。”规定测算,全市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至少应达3.1人。
(三)医生数配置。根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规划注册护士数和规定的医护比,测算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数规划目标。按照省“医护比达到1:1.25以上”规定测算,全市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至少应达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