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城新区《关于请求设置新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请示》提及相关申请书,我委已经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设置单位(人):城南新区社事局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选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3好(新都商务楼3楼)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所有制形式:全民
拟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
投资总额:430万元
床位(牙椅):33张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卫计委医政处联系。
受理电话:0515-88334560,传真:0515-88334560
联系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39号,邮编:224002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