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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住院管理治疗

发布日期:2016-08-04 12:16 [ ] 浏览次数:

  近日,建湖县制定出台《建湖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住院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为本辖区内符合入院指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住院管理治疗,并建立长效的防治机制。
  免费服务对象主要为三大类:一是本辖区户籍人口,参加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人员,经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断明确的各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二是非本辖区户籍人口,因精神疾病发作在该县肇事肇祸,公安部门暂时无法查找其居住地和监护人,需紧急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三是县公安部门送治的、无法查清户籍的流浪精神疾病患者。
  《实施方案》明确住院患者的医药费用,经按医保、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报销和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无法确定身份的肇事肇祸、“无名氏”(无法查清户籍)以及“三无”(无抚养人、无赡养人、无生活来源人)精神疾病患者的医药、伙食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实行定额结算。(蔡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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