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办法》及《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盐城市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6月8日组织专家对申请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滨海新港医院临床应用能力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8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515-88334560。
附件:
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结果
医院名称 | 等级 | 审核结果 | 开展此项技术医师名单 |
滨海新港医院 | 一级 | √ | 刘必飞 吴黎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