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亭湖区为1299名持证人员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按每人2400元标准,发放311.76万元。其中改制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1066人,城镇非从业人员233人。
亭湖区卫生计生委积极做好改制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等一次性奖励工作,在前期登记审核的基础上,协调区社保中心做好社保属性审核,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做好资金筹措、指标下达、经费划拔等工作。同时完善发放渠道,协请区财政结算中心做好城镇非从业居民发放工作,5月下旬统一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至个人账户;协请市社保中心做好区改制破产企业提前离岗人员发放工作,6月上旬统一发放至退休职工养老金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