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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多措并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发布日期:2016-03-10 11:08 [ ] 浏览次数:

  乡村医生是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近年来,我县不断健全村级医疗机构制度建设,乡村医生队伍基本稳定。
  2010年起,对全县在编在岗乡村医生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在编在岗乡村医生参照零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为全县所有乡村医生办理了工伤保险、医疗责任险;在全县政府办村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可按月领取基本药物补助人均14000元/年;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村级诊疗费为5元/次,作为乡村医生收入的有益补充;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购买机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0元/年,其中的40%工作量由乡村医生完成,乡村医生获得相应的劳力报酬。
  2010年,与淮阴卫校联办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班,全县700余名乡村医生完成了中专学历补偿教育,获得了乡镇执业助理以上医师资格。2013年起,实施乡村医生年度培训、务实进修等制度,每名乡村医生年参加县级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低于2周,促进了乡村医生业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015年起,实施村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5年已经完成了118年的村卫生室标准化新(改扩)建任务。全县有9所村卫生室获得了省示范村卫生室称号。
  2015年,对具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实施考录进编,其中3名乡村医生进入了县级医疗机构,8名进入了镇级医疗机构;对在村卫生室服务的具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发放年均分别为1800、960元的“特岗津贴”,有力促进了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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