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计委组织市急救医疗中心等单位,在全市集中开展了规范救护车使用管理活动,对全市急救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救护车的审批流程、救护车标识、警灯警报器使用、督查指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加强救护车使用管理工作,促进院前急救工作的良性运行,推进了我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今年3—4月份,我市在前期充分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纳入大市区院前急救系统的救护车建立档案、统一编号,并制定计划、合理安排,在保证正常开展院前急救工作的前提下,分批对20辆承担院前急救工作的救护车统一喷涂国际通用急救标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换装工作。同时在急救驾驶人员中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了解警灯、警报器使用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急救车的使用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规范了救护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