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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健全四项机制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

发布日期:2015-04-02 10:01 [ ]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滨海县新农合工作以创新支付方式为抓手,以保障基金安全为关键,以参合农民得实惠为目标,着力健全四项机制,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一是健全稳定增长的补偿机制。全县参合人口108.26万人,农业人口参合率继续保持100%,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480元/人镇、村门诊补偿比提高到50%,住院补偿县、镇分别达70%、85%。一季度累计补偿76.91万人次、1.13亿元,最高补偿10.53万元,县、镇(区)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75.31%,全县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58.68%,均居全市前列且两者差距最小。二是健全多元同步的保障机制。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6类人员实行同步医疗救助;完善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人均20元标准筹集大病保险资金,实行分段累进支付,二道线赔付比例达86%,为全市最高。今年以来,共赔付685人次、329.12万元,最高赔付10万元。三是健全科学合理的控费机制。着力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控制、按人头定额包干和住院按病种付费、次均费用平均限额等综合控费机制;健全逐级转诊制度,将镇(区)卫生院转诊落实情况及辖区千人口转诊率纳入动态考核范畴;深入推行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控制,对超出各类控制标准以外的补偿资金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额承担,促进定点医疗机构由“被动控费”向“主动控费”转变。县内次均住院费用为3393元,处于全市较低水平。四是健全严格规范的监管机制。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管理协议并实行诚信等级评审公示,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严格落实以住院一日费用清单制为核心的信息公示等制度,切实维护参合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先后组织开展突击检查36次,专项检查活动4次,评审病历512份,回访住院患者410人,审定存在放宽入院指征、小病大治等不规范病例24例,补偿费用计3.15万元,由接诊医院自行承担,严厉整治服务违规行为。  (鲁美武 陈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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