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防护墙”,盐都区卫生局纪检监察组织从今年起在系统内全面实行廉政提醒“十必谈”制度,即:对新提拔任职及热点岗位交流时必谈、重大项目启动时必谈、重要节日来临时必谈、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时必谈、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干部必谈、班子出现不和谐时必谈、干部作风飘浮时必谈、落实行风建设不到位时必谈、党员干部有不廉洁苗头时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必谈,切实增强了卫生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1-9月份,对落实行风建设不到位的5家单位,诫勉谈话10人次;对班子出现作风飘浮的2个单位,廉政提醒谈话4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3个单位,廉政谈话12人次;对热点岗位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廉政约谈5人次。
一抓重点,突出廉政提醒谈话的针对性。突出与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谈话,将一些涉及医疗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人事任免、资金分配、卫生行政执法等重点单位和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廉政提醒谈话的重点对象,通过领导个别谈、纪检组织谈、班子成员会议谈等形式,将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二抓特点,突出廉政提醒谈话的灵活性。对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提前警示,及时提出警告,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实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反映强烈的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或单位,严肃提出批评,并对领导干部本人或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谈话;对问题轻微的,坚持个别教育的原则,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提醒性谈话。同时,要求被谈话人针对谈话时所提出的问题,在限定的期限内写出情况说明或自查报告,提出自律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抓回访,突出廉政提醒谈话的实效性。局纪检监察组织对系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采取约谈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谈话对象对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基层党组织开展思想教育以及有无发生新的违纪行为等情况,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并建立跟踪档案,把谈话记录和谈话对象的整改、表现等情况建立档案,作为考核提拔和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 ( 武 晴 张秀春 )
